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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24-09-13 15:5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规范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 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依照《西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 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西校〔 2021 184 号)文件 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一、推免生指标分配
  学校下达给工程技术学院的总推荐名额,包括按照在读的当年毕业本科专业 人数为基数的基础比例名额,以及支持农业工程等校内一级学科发展及拔尖人才 培养的专项计划名额,具体名额待当年学校下达后通知。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
  推免生基本条件按照西校〔 2021 184 号文件规定执行。要点如下: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 感强,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任何考 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已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所有必修课程,且所修必修课程正考(含缓考,免修免考认定)成绩合格。

      3.综合积分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40%(退役学生可放宽至60%,硬科技科创实验班按学校文件执行)。

  综合积分(百分制) = 成绩积分(百分制) ×80%+ “五育”综合评价积分(百 分制) ×20%
  成绩积分为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正考成绩(含缓考,免修免 考认定)的加权平均分 ( 课程成绩均为百分制且不计重修成绩 ) ,成绩积分 = Σ参加 计算的课程成绩 * 学分 / Σ参加计算的课程学分。
  “五育”综合评价积分(百分制) = “五育”综合评价积分 / “五育”综合评 价积分满分 × 100
      4. 非外语专业学生外语成绩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425 分( 710 分制)及以上;
  ( 2 )雅思考试 6 分及以上;
  ( 3 )托福考试 80 分( 120 分制)及以上。
  ( 4 )公共外语小语种课程四学期平均正考(含缓考)成绩在 80 分(百分制) 以上。
  三、“五育”综合评价积分(百分制)加分细则及成果认定方法
      1. 综合评价积分(百分制)满分记 82 分,为各项积分按照最高加分标准累计 的总和。其中各类竞赛最多加分 4 次,累计加分不超过 40 分;论文最多加分 3 篇,累计加分不超过 18 分;发明专利最多加分 2 项,累计加分不超过 12 分;实 用新型设计专利最多加分 1 项,加分不超过 2 分;优秀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三 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市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体育运动先 进个人及其他个人市级表彰、市级荣誉称号等最多加分 1 次,按最高等级加分; 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主持人最多加分 1 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主持人 最多加分 1 项。

      2.“五育”综合评价积分(百分制)加分细则如下:

  ( 1 )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综合评价积分(百分制) 6 分:
   ①发表 A 级科研论文 1 篇;
   ②取得发明专利授权 1 项。
  ( 2 )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综合评价积分(百分制) 4 分:
   ①发表 B 级科研论文 1 篇;
   ②全国优秀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
  ( 3 )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综合评价积分(百分制) 3 分:
   ①发表 C 级科研论文 1 篇;
   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第一主持人。
  ( 4 )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综合评价积分(百分制) 2 分:
   ①实用新型设计专利 1 项;
   ②省级优秀标兵;
   ③省部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第一主持人;
   ④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 生。
  ( 5 )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综合评价积分(百分制) 1 分:
   ①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第一主持人(不含校级培育项目);
   ②获得市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体育运动先进个人等其他个人市级表彰、 市级荣誉称号。
  ( 6 )各类竞赛项目,依据主办单位、学科关联度、获奖等级等,对每个奖 项进行加分,具体竞赛项目及加分数见附录。

      3.成果认定有关说明:

  ( 1 )仅对学校、学院组织并经过推免工作组认定的竞赛加分。同一竞赛且 项目相同只加分一次,同一竞赛项目团体奖和个人奖就高只计一次;同一竞赛不 同比赛项目可累计加分,同一竞赛项目不同级别比赛按最高获奖级别加分 1 次。 竞赛团体获奖,如未明确排名先后顺序的,按照参赛报名先后顺序排序计分;明 确指明不分排名先后顺序的,按照参赛人数计算平均分。省部级及以上分阶段竞 赛预赛获奖,则预赛第一等级加 1 分、第二等级加 0.5 分、第三等级加 0.2 分(如 果决赛获奖,则按决赛获奖加分,预赛不加分)。
  ( 2 )竞赛加分,只对排名前四(含教师)的学生加分,比例分别为:
   ① 4 人参赛:第一排名人加分 *50% ;第二排名人加分 *25% ;第三排名人 加分 *15% ;第四排名人 加分 *10%
   ② 3 人参赛:第一排名人加分 *60% ;第二排名人加分 *25% ;第三排名人 加分 *15%
   ③ 2 人参赛:第一排名人加分 *60% ;第二排名人加分 *40%
   ④ 1 人参赛:加分 *100%
  ( 3 )同一竞赛项目,若多名学生持有同为第一排名人的获奖证书,加分平 均分配。
  ( 4 )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将组织审核小组对论文及专利进行审核,无学术不 端行为的专利和论文才计分,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按不诚信行为处理。
  ( 5 )所有成果、论文归属西南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 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必须见刊; SCI 期刊论文如果官网已经在线发表, 提供论文历次修改意见及反馈信、经官网验证确定真实性后视同已经发表。论文 级别认定依据学校最新文件进行认定。多人(含教师)共同完成论文,只对前 3 人(含教师)加分,加分比例同竞赛(教师不参与加分)。

  (6)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须按期结题,逾期未结题者不得参加推免(包括所有项目组成员),且国创项目加分只认已结题的项目第一主持人。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学校有批文同意延期且在有效期内的,可以有推免资格。

   ( 7 )专利权人应为西南大学,且已授权,只对前 4 人加分(含教师),加 分比例同竞赛。专利保护内容必须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专利保护内容相同的不 同类型专利,按最高级别加分 1 次。
  ( 8 )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表彰者,同等条件优先。
  ( 9 )成果、获奖、项目资料原件,成果截止日期为当年 9 10 日。
  ( 10 )学生将成果提交工程技术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经审核小组认定, 确定是否加分。
  ( 11 )对推免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 12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四、 推荐程序
      1.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及专家审核小组;
      2. 宣传讲解学校有关文件规定;
      3. 完成学生成绩积分排名工作;
      4. 学生申请,对申请者进行思想品德考核,有学术专长的申请者提供证明原 件,经专家审核小组认定,确定是否加分;
      5. 学院根据学校指标分配情况确定排序规则,并按照实施细则对学生进行综 合积分排名,确定推免名单,并公示;
      6. 学院推免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单位 盖章,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7.在教育部相关网上报考。

  五、需提交申请材料

      1. 申请表:西南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 成绩单:学校自主打印机上打印的推免成绩单;符合推免条件的外语成绩 单;
      3. 其它材料:各种加分成果原件和复印件。
  六、未尽事宜及解释

  本细则适用于2021 级及以后学生。执行过程中,如遇学校相关文件内容调整,则作相应内容调整。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决定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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