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规范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
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依照《西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
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西校〔
2021
〕
184
号)文件
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一、推免生指标分配
学校下达给工程技术学院的总推荐名额,包括按照在读的当年毕业本科专业
人数为基数的基础比例名额,以及支持农业工程等校内一级学科发展及拔尖人才
培养的专项计划名额,具体名额待当年学校下达后通知。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
推免生基本条件按照西校〔
2021
〕
184
号文件规定执行。要点如下: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
感强,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任何考
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已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所有必修课程,且所修必修课程正考(含缓考,免修免考认定)成绩合格。
3.综合积分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40%(退役学生可放宽至60%,硬科技科创实验班按学校文件执行)。
综合积分(百分制)
=
成绩积分(百分制)
×80%+
“五育”综合评价积分(百
分制)
×20%
。
成绩积分为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正考成绩(含缓考,免修免
考认定)的加权平均分
(
课程成绩均为百分制且不计重修成绩
)
,成绩积分
=
Σ参加
计算的课程成绩
*
学分
/
Σ参加计算的课程学分。
“五育”综合评价积分(百分制)
=
“五育”综合评价积分
/
“五育”综合评
价积分满分
×
100
。
4.
非外语专业学生外语成绩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425
分(
710
分制)及以上;
(
2
)雅思考试
6
分及以上;
(
3
)托福考试
80
分(
120
分制)及以上。
(
4
)公共外语小语种课程四学期平均正考(含缓考)成绩在
80
分(百分制)
以上。
三、“五育”综合评价积分(百分制)加分细则及成果认定方法
1.
综合评价积分(百分制)满分记
82
分,为各项积分按照最高加分标准累计
的总和。其中各类竞赛最多加分
4
次,累计加分不超过
40
分;论文最多加分
3
篇,累计加分不超过
18
分;发明专利最多加分
2
项,累计加分不超过
12
分;实
用新型设计专利最多加分
1
项,加分不超过
2
分;优秀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三
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市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体育运动先
进个人及其他个人市级表彰、市级荣誉称号等最多加分
1
次,按最高等级加分;
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主持人最多加分
1
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主持人
最多加分
1
项。
2.“五育”综合评价积分(百分制)加分细则如下:
(
1
)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综合评价积分(百分制)
6
分:
①发表
A
级科研论文
1
篇;
②取得发明专利授权
1
项。
(
2
)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综合评价积分(百分制)
4
分:
①发表
B
级科研论文
1
篇;
②全国优秀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
(
3
)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综合评价积分(百分制)
3
分:
①发表
C
级科研论文
1
篇;
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第一主持人。
(
4
)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综合评价积分(百分制)
2
分:
①实用新型设计专利
1
项;
②省级优秀标兵;
③省部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第一主持人;
④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
生。
(
5
)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综合评价积分(百分制)
1
分:
①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第一主持人(不含校级培育项目);
②获得市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体育运动先进个人等其他个人市级表彰、
市级荣誉称号。
(
6
)各类竞赛项目,依据主办单位、学科关联度、获奖等级等,对每个奖
项进行加分,具体竞赛项目及加分数见附录。
3.成果认定有关说明:
(
1
)仅对学校、学院组织并经过推免工作组认定的竞赛加分。同一竞赛且
项目相同只加分一次,同一竞赛项目团体奖和个人奖就高只计一次;同一竞赛不
同比赛项目可累计加分,同一竞赛项目不同级别比赛按最高获奖级别加分
1
次。
竞赛团体获奖,如未明确排名先后顺序的,按照参赛报名先后顺序排序计分;明
确指明不分排名先后顺序的,按照参赛人数计算平均分。省部级及以上分阶段竞
赛预赛获奖,则预赛第一等级加
1
分、第二等级加
0.5
分、第三等级加
0.2
分(如
果决赛获奖,则按决赛获奖加分,预赛不加分)。
(
2
)竞赛加分,只对排名前四(含教师)的学生加分,比例分别为:
①
4
人参赛:第一排名人加分
*50%
;第二排名人加分
*25%
;第三排名人
加分
*15%
;第四排名人 加分
*10%
;
②
3
人参赛:第一排名人加分
*60%
;第二排名人加分
*25%
;第三排名人
加分
*15%
;
③
2
人参赛:第一排名人加分
*60%
;第二排名人加分
*40%
;
④
1
人参赛:加分
*100%
。
(
3
)同一竞赛项目,若多名学生持有同为第一排名人的获奖证书,加分平
均分配。
(
4
)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将组织审核小组对论文及专利进行审核,无学术不
端行为的专利和论文才计分,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按不诚信行为处理。
(
5
)所有成果、论文归属西南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
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必须见刊;
SCI
期刊论文如果官网已经在线发表,
提供论文历次修改意见及反馈信、经官网验证确定真实性后视同已经发表。论文
级别认定依据学校最新文件进行认定。多人(含教师)共同完成论文,只对前
3
人(含教师)加分,加分比例同竞赛(教师不参与加分)。
(6)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须按期结题,逾期未结题者不得参加推免(包括所有项目组成员),且国创项目加分只认已结题的项目第一主持人。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学校有批文同意延期且在有效期内的,可以有推免资格。
(
7
)专利权人应为西南大学,且已授权,只对前
4
人加分(含教师),加
分比例同竞赛。专利保护内容必须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专利保护内容相同的不
同类型专利,按最高级别加分
1
次。
(
8
)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表彰者,同等条件优先。
(
9
)成果、获奖、项目资料原件,成果截止日期为当年
9
月
10
日。
(
10
)学生将成果提交工程技术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经审核小组认定,
确定是否加分。
(
11
)对推免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
12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四、 推荐程序
1.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及专家审核小组;
2.
宣传讲解学校有关文件规定;
3.
完成学生成绩积分排名工作;
4.
学生申请,对申请者进行思想品德考核,有学术专长的申请者提供证明原
件,经专家审核小组认定,确定是否加分;
5.
学院根据学校指标分配情况确定排序规则,并按照实施细则对学生进行综
合积分排名,确定推免名单,并公示;
6.
学院推免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单位
盖章,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7.在教育部相关网上报考。
五、需提交申请材料
1.
申请表:西南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
成绩单:学校自主打印机上打印的推免成绩单;符合推免条件的外语成绩
单;
3.
其它材料:各种加分成果原件和复印件。
六、未尽事宜及解释
本细则适用于2021 级及以后学生。执行过程中,如遇学校相关文件内容调整,则作相应内容调整。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决定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
工程技术学院
2024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