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一)培养目标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农业硕士是与该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主要为农业信息化、农业机械化、农业设施化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开发、应用、推广及管理,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教育等企事业单位和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交叉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领域包括农业信息技术、农业机械技术及智能装备、设施农业技术三个方向,培养要求如下:
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三农、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艰苦奋斗、求实创新,积极为我国农业现代化、信息化、机械化和新农村建设与发展服务。
2.掌握农业信息技术或农业机械技术或农业设施技术等方向的坚实基础理论、系统化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的管理、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较强的专业技能和技术传授技能,具有创新意识和新型的农业技术研究、开发、应用、推广和管理理念,能够独立从事较高层次的现代农业技术推广和新农村建设与发展工作。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熟练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并具备一定的科研论文写作能力和对外技术交流能力。
4.恪守学术道德标准和学术规范;具有学术道德诚信,遵循学术伦理;具有科学、严谨的学术态度;坚守学术研究的社会责任。
二、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本类别(领域)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时间)。
三、培养方式
(一)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依托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促进实践与课程教学和学位论文工作的紧密结合,注重在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实践训练不少于6个月。
(二)采取责任导师制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有高级技术职称。根据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成立指导小组进行指导。校内导师是第一导师,对培养质量全程负责。
四、课程设置、学分及考核方式
攻读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方向)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须完成以下课程的学习和必修环节,总学分应不少于28学分,其中全日制课程学分不少于22学分,实践训练6学分。


五、必修环节
(一)专业实践环节
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专业实践教学管理,使专业实践制度化、规范化。
实践教学是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鼓励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到企业实习,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 6 个月的专业实践教学。专业实践应有明确的任务要求和考核指标,实践成果能反应研究生在本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专业技能及技术集成能力方面取得的成效。专业实践结束后,需撰写实践报告,由实践单位和导师共同 对专业实践课程进行考核。
(二)行业发展前沿讲座
参加行业发展前沿讲座(如学术报告、前沿讲座等)至少 6 次,并撰写学习报告,且至少参加 1 次校外讲座。学习报告经导师审查通过,视为完成“行业发 展前沿讲座”。
六、学位(毕业)论文设计
(一)学位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的技术革新、推广应用、生产管理等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应用价值,论文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信息化、农业机械化、农业设施化等方面问题的能力。
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一般应与专业实践相结合,时间不少于 1 年。研究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
(二)中期考核和开题论证
1.中期考核与开题论证安排在第 3 学期或第 4 学期进行。
2.由学院统一组织考核和论证工作,考核小组成员由校内外导师和相关专家 3-5 位组成(学生导师可作为考核小组成员)。
3.政治、思想、品德方面的考核由院学生工作组会同有关人员进行;“课程 学习”依据研究生所修课程成绩及学分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科研能力”结合本学 科专业主文献研读情况及综述报告,对其参与科学研究的情况和科研成果进行考核;“学术活动”依据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身心健康”依据学校相 关要求进行考核。
4.根据中期考核结果,分别进入以下分流途径:
继续完成硕士学业:中期考核“合格”者,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中止学业: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个别成绩较差,明显表现出缺乏科研能力,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攻读学位者,要求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者中止其学业,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发给相应证书。
(三)学术成果要求
硕士生申请学位授予的学术成果执行《西南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关于研究生申请毕业和学位学术成果要求的规定》。
(四)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
1.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达到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成果要求,方可申请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环节。
2.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考查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信息化、农业机械化、农业设施化方面问题的能力;审查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
3.查重。学位论文在评阅送审和答辩前,须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未通过者,不予进行论文评审与答辩。硕士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百分比要求按学生毕业当 年学校要求执行。
4.学位论文预答辩。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工作,达到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成果要求,完成学位论文撰写,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在论文送审前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学位论文应是一篇系统的、完整的、规范的、有一定创新性或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
学科负责人组织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具有研究生培养经验、副高以上职称的专 家 3-5 位,组成预答辩委员会。预答辩委员会对硕士生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审查,重点检查论文的学术水平、理论运用、实验或调查研究的立论依据、数据处理、关键性结论、工作量、研究结果、学术规范等内容,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最后采取评议方式做出硕士论文预答辩是否通过 的决议,对有争议者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议。预答辩决议结果分为通过、 修改后通过、不通过三种。
预答辩“通过”者,可在论文修改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预答辩“修改后通过”者,应根据预答辩专家意见进行认真修改,经导师和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审阅同意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预答辩“不通过”者,须对学位论文中存在的重大关键性问题进行研究、修改,经导师审阅同意,于半年后重新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
5.盲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 100%“双盲外评”(保密论文除外)。
6.答辩。达到毕业条件,经导师及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委员会须由 5 名(含)以上(单数)同学科领域专家(副高职称以上) 组成,其中校外专家 2-3 名(须有 1 名行业专家)。导师不能作自己所指导学生的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评阅人不得兼任答辩委员会成员。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硕士研究生应根据评审和答辩意见进行学位论文修改,形成正式学位论文,提交学院、学部、学校三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授予相应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等工作应符合《西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按培养方案的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学分要求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完成毕业(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学校准予毕业,在学校规定的毕业研究生离校时间前发给毕业证书。符 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自主择业”,学校对其就业进行指导,按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程序办理就业与派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