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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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农业水土工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26-01-30 发布者:

 一、学科简介

农业水土工程学科主要针对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水土工程安全、水土资源合理开发及高效利用、农业水土环境有效保护等进行研究。

1.水土力学与工程研究

土的力学特性、强度理论和本构关系;水-土间力学-水力-变形耦合效应;非饱和土及特殊土力学、丘陵山区土壤耕作力学等方面的理论和工程技术;水力冲刷和重力侵蚀致灾机理及数值模拟研究;水/土与结构相互作用;水土工程监测与安全性评价等。

2.水土资源与工程研究

农业化学物与污染物在土壤和水体中的迁移转化规律及数值模拟、土壤—植物—大气连续体水分运转与作物节水调控机制,水肥耦合与作物水肥一体化管理模式,雨水聚集与高效利用、区域水环境演变规律及可持续利用、农田灌排水理论与技术等。

3.水土生态工程研究

农业水、土、生物资源协同作用机理及过程,以解决区域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问题为目标,通过区域和坡耕地尺度水、土、生物的保护及利用工程,实现土壤资源、水资源及生物资源高效利用和土地生产力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

三、培养目标

1. 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品德良好。

2. 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掌握本学科相关知识产权、研究伦理等方面的知识;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 较好的写作和听说能力。

3. 在本门学科上具备知识获取、学术鉴别、科学研究、学术创新、国际学术交流、教学等学术能力,能独立从事学术研究或教学工作。

4. 熟悉现代农业水土工程的国内外研究动态和前沿问题,在所从事的理论或技术研究中有新见解,能发现新的问题并找到解决方案。

5.具备适应未来职业发展的综合能力,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具有开展跨学科研究的能力、团队意识、合作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等。

四、学习年限

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4 年,学习年限为 4-6 年。

五、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鼓励实行导师领导下的指导小组负责制,指导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鼓励跨学科培养。导师(导师小组)不仅负责制订研究生培养计划,指导科学研究、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等工作,而且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学术道德有引导、示范和监督的责任。

建立以研究生导师为主,由 3-5 名本专业或相关学科专业的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的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的所有环节。

博士研究生应以科学研究为主,导师和导师组可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培养方法,着重培养博士生的严谨科学作风、探索精神、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六、必修环节

(一)课程学习


(二)学术活动 2 学分)

1.学术活动基本内容(与研究方向相关)

主要包括农业水土工程研究热点,如现代水土力学、水土工程安全、水土保持技术新进展、水土工程监测检测新技术等。

2.学术活动基本形式

主要包括出国访问研究、参加国际或国内的学术会议或前沿讲座、国内外专家学术报 告、博士生学术研讨、博士生论文进展工作报告等。

3.次数、考核方式及基本要求:

1)在学习期间累计至少参加 15 次学术报告

2)在学习期间至少在学院范围及以上的公开场合做学术报告累计不低于 3 次,其中在农业工程等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术年会或相关的国际学术会议上报告不低于 1 次。

(三)实践训练

根据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和学位论文等需求,安排研究生进行相关专业的教学实践训练以及实验技能训练、科学研究及创新能力培养,由导师或导师组组织实施,并负责考核。

(四)学位论文

1.开题条件

原则上,在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之前,博士研究生须通过学科综合考试。

2.选题要求

学位论文的选题内容应体现本学科国际发展前沿和国家农业水土工程的技术发展要求和需要,解决关键技术问题,要求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创新性和应用价值。

在确定学位论文研究题目并在投入研究工作之前,应组织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论证。在投入研究工作之后结合具体情况和问题,允许调整和改变研究内容,但必须在新的选题之后留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研究工作。

3.开展形式要求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培养研究生从事科研工作能力的主要途径。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能充分反映研究生已全面达到培养目标所规定的各项要求。综述性论文不得作为学位论文。

4.工作量要求

论文研究思路清晰,方法正确,内容具体,数据真实可靠。对所研究课题有新见解,对本学科发展或经济建设、社会进步有现实意义;必须是一篇完整的学术论文;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独立完成;从开题到答辩,博士学位论文研究不少于 2 年。论文字数一般不低于 5 万字。

5.学术规范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位论文编写规则》,并符合如下要求:

1)所有研究和分析须采用标准或规定的分析方法,并注明出处;新方法须详细描述操作程序,所用化学药品须标明试剂纯度级别,所用仪器须标明厂家、品牌和生产地;

2)所用分析数据须保留到分析方法或仪器检测限的最小有效位数,分析结果表示为平均值正负标准差;

3)应采用相关统计软件进行方差分析或显著性检验,所有结论须有统计显著性结果支撑;文中的计算式须用公式编辑器编排,并有顺序号;

4)涉及研究区域、采样或试验布点空间分布的内容,需满足相关研究领域的要求;

5)除了农业工程学科惯用缩略语外,文中缩略语须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全称;全文缩略语用单独列表形式排出。

6)博士学位论文应有专门章节对研究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讨论,应避免对研究结果的简单罗列。应对研究结果进行交叉和互为印证的讨论,并进行适当的提炼,说明研究结果的科学意义或发现,探讨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导向或信息,供后人参考。

7)在博士学位论文工作中,由其他人完成的工作必须明确说明,并且在论文最后给予致谢。

8)文字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一。

6.写作格式要求

按照《西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打印要求》执行。

七、质量控制环节与要求

(一)培养计划制定

培养计划由学生和导师、导师组共同制定,并由导师或导师组进行审核,应于入学 1 个月内完成。

(二)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的方式可以是口试、笔试或课程论文等形式,由任课教师负责。博士生公共课采用考试方式;博士生专业核心课程成绩及格线为 75 分,其他课程及格线为 60 分。各 课程的考核方式须在教学大纲中予以明确并严格执行。

(三)学术活动考核

在学术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之内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报告,导师或导师组据实考核。 

(四)实践训练考核

实践活动结束后一周之内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活动报告或总结,由导师或导师组据实考核。

(五)学科综合考试

1.时间节点与考核主体:基本学习年限为 4 年的博士生,在入学后的第二学期,进行学科综合考试。

2.组织形式:由考试委员会主持。每一博士生的综合考试设一考试委员会,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五名以上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考试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导师可以参加考试委员会,但不能担任主席。考试委员会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核同意,并经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进行考试。考试委员会聘一名讲师以上职称的人员作学科综合考试的记录。详细记录材料经分委员会主席审阅后由教学秘书存入博士生个人学籍档案袋中。

3.内容:考查博士生的学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研实践能力等内容。如其是否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深厚、宽广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相关研究方向学术前沿的动向,以及必要的相关学科知识,同时考察该生是否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其范围除本方案规定学习的课程,还包括导师指定学习的其他有关文献。

4.标准:按照考生对考试内容涉及领域知识的掌握程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给出评语,并按合格、不合格两级评定成绩。考试成绩达到合格者,可进入(或继续)博士学位论文工作;成绩不合格者,视其情况,或按硕士生培养,或予以退学。逾期未参加学科 综合考试者,按不合格处理。

5.形式:口试,或口试、笔试相结合。考试之前,导师向考试委员会报告博士生的专业、研究方向及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和科学研究任务。考试委员会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及博士生个人培养计划的要求,确定考试范围,拟定考试题目。

(六)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开题

1)时间:第二学年或距离学位论文答辩不低于两年。

2)内容与要求

开题报告应说明所选课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拟解决或研究的主要问题、拟采用的主要理论和方法、资料情况、技术手段或实验条件、工作进度、预期成果等,供专家组和导师评议审核。

3)组织方式:

学科负责人组织相关正高级职称专家(博士生导师不低于三分之二)5-7 人组成开题报告评定小组,以公开论证方式,重点对学位论文选题、研究内容和实施方案进行评定。若开题报告未通过,审查小组应指出其问题所在,并与导师协商、要求其在限定时间内重新做开题报告

2.中期检查

1)时间:第 46 学期

2)组织方式与要求:学科负责人组织相关正高级职称专家(博士生导师不低于三分 之二)57 人组成考查小组采用集中方式对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以及工作态度、精力投入、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等进行全方位的考查。每名博士生可以参加 2 次中期检查,但不晚于第 6 学期末。中期检查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研究工作。(中期检查在开题后至少半年以上进行)

3.查重

学位论文在评阅送审和答辩前,须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未通过者,不予送审和答辩。博士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百分比要求不超过 10%

4.学位论文预答辩

博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工作,达到所在学科规定的科研成果基本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初稿,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在正式答辩 3 个月前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

学科负责人组织本学科或相关正高级职称专家(博士生导师不低于三分之二)57 (申请预答辩者指导教师不能作为预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预答辩委员会。学位论文预答辩由预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按正式答辩的程序和要求公开举行。每位申请者预答辩时间不少于 60 分钟。

预答辩委员会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审查,重点检查博士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学术水平、理论运用、实验或调查研究的立论依据、数据处理、关键性结论、工作量、研 究成果、学术规范等内容,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最后采取评议方式做出博士论文预答辩是否通过的决议,对有争议者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议。预答辩决议结果分为通过、修改后通过、不通过三种。

1)预答辩通过者,可在论文修改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预答辩修改后通过者,须在 3 个月至半年内,根据预答辩专家意见进行认真修改,经导师和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审阅同意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3)预答辩不通过者,须对学位论文中存在的重大关键性问题进行补充研究、修改完善,经导师审阅同意,于半年后重新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

5.盲评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 100双盲外评(保密论文除外)。

6.答辩

达到毕业条件,经导师及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博士研究生可申请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应是一篇系统的、完整的、规范的、有创新性或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的答辩委员会由同学科领域的教授或研究员 5 人(博士生导师不低于三分之二)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校外专家 23 名。博士学位论文陈述报告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不少于 40 分钟。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博士研究生应根据评审和答辩意见进行论文修改,形成正式学位论文,提交学院、学部学术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授予相应学位。

(七)学术成果要求

博士生申请学位授予的学术成果执行《西南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关于研究生申请毕业和学位学术成果要求的规定》。

八、关于港澳台研究生

来自香港、澳门和台湾的研究生按照本培养方案执行。

九、关于来华留学生

来华留学研究生免除思想政治理论第一外国语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增设中国概况汉语为必修课。若硕士期间已修这两门课程并有合格成绩,博士期间则可 免修。其它要求按相应学科专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有来华留学生的培养学科 需提供对应英文版培养方案。

十、培养方案审核意见